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灣仔區康樂事務辦事處
灣仔區康樂事務辦事處 兼職 (1)活動幹事/(2)主要活動助理/(3)活動助理/(4)工作人員/(5)泳池清潔大使/(6)助理導師(初級)/(7)助理領隊/(8)助理營務導師
兼職政府招聘
薪酬
(1):每小時港幣107元 (2):每小時港幣84元 (3):每小時港幣78元 (4):每小時港幣56元 (5):每小時港幣56元 (6):每小時港幣120元 (7):每小時港幣69或84元(因應活動類別而定) (8):每節港幣228元或359元 (日營);宿營:每晚港幣1,074或1,094元(因應活動類別而定)
截止申請
10月26日
2026 年 · 23:59 香港時間
- 學歷分類
- 中五
- 聘用形式
- 兼職 · 非公務員職位
- 組別/單位
- 灣仔區康樂事務辦事處
查看完整條件與申請方法,再前往官方網站提交申請。
入職條件
- 條件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學歷具備中五或同等學歷;以及
- 電腦技能能書寫及閱讀中、英文,操流利廣東話。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
(a) 能操一般英語及普通話;
(b)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及一般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如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及電腦繪圖軟件);
(c) 持有有效急救證書/拯溺證書; - 工作經驗具備籌辦康體/園藝活動的基本知識和相關經驗;
- 條件具備良好人際溝通技巧;以及
- 工作經驗具備籌辦康體活動、義工服務/工作經驗。
學歷註釋及資格補充說明
工作時間:
本署會按實際情況而安排服務時間。如有需要,須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不定時工作。
工作地點:
本署灣仔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及有關舉辦康體活動的場地,或須戶外工作。
工作職責
- 活動幹事
(a) 協助籌備、統籌、監督、宣傳及推行各項康體或園藝活動;
(b) 督導及協調轄下所有工作小組及工作人員的工作;
(c) 協助活動主管與場地管理人員安排物資、用具分配;以及
(d) 解答較複雜查詢/投訴及處理突發事件。 - 主要活動助理 及 (3)活動助理
(a) 協助籌備、宣傳及推行各項康體活動;
(b) 處理一般辦公室文書工作;
(c) 為康體活動提供支援服務,如收集和整理統計資料、聯絡合作團體、安排活動所需用具和物資等;
(d) 協助市民登記成為SmartPLAY用戶及使用該系統及有關設備;
(e) 協助人流管理、日常運作和應急安排;以及
(f) 解答有關SmartPLAY系統及一般查詢。
(4)工作人員
(a) 執行活動主管/活動幹事的指示協助籌備及推行康體活動;
(b) 安排活動所需用具和物資、協助各康樂場地運作。
(5)泳池清潔大使
(a) 於泳池大堂入口、池面及更衣室宣傳、教育、監察及勸喻市民注意個人衞生及保持泳池清潔;
(b) 向市民講解使用公眾泳池的規例;
(c) 協助派發有關泳池及其設施清潔的宣傳資料;以及
(d) 解答市民的查詢。
(6)助理導師(初級)
(a) 協助推行相關的康體活動;
(b) 協助教練的教學工作;
(c) 協助康體活動的運作;
(d) 為康體活動提供支援服務,如負責替參加者點名、安排及搬運活動所需物資;以及
(e) 協助解答一般查詢/投訴及處理突發事件。
(7)助理領隊
(a) 協助推行相關的康體活動;
(b) 協助領隊籌備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c) 協助康體活動的運作;
(d) 為康體活動提供支援服務,如負責替參加者點名、安排及搬運活動所需物資;以及
(e) 協助解答一般查詢/投訴及處理突發事件。
(8)助理營務導師
(a) 協助推行相關的康體活動;
(b) 維持活動場地秩序及帶領營友進行活動如手工藝、集體遊戲、晚會、遠足及參觀等;
(c) 為康體活動提供支援服務,如收集和整理統計資料、聯絡合作團體、安排活動所需用具和物資等;以及
(d) 協助解答一般查詢/投訴及處理突發事件。
聘用安排
-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申請方法
- 1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 遞交申請。以其他方式(包括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 2在完成網上申請後,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前把「入職條件」中提及的相關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wchdo@lcsd.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人員職位(灣仔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及網上申請編號,並於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 3資料不全、沒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未妥為簽署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 4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2至3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聯絡資料
一般申請事項及聘用說明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薪酬原文
(1):每小時港幣107元
(2):每小時港幣84元
(3):每小時港幣78元
(4):每小時港幣56元
(5):每小時港幣56元
(6):每小時港幣120元
(7):每小時港幣69或84元(因應活動類別而定)
(8):每節港幣228元或359元 (日營);宿營:每晚港幣1,074或1,094元(因應活動類別而定)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DATA.GOV.HK。資料知識產權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完整條件、最新空缺狀態及申請方法以官方招聘公告為準。
資料更新 2026-10-14 08:40(香港時間)